2025年昌吉州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检项目(水库等重点水利工程质量抽检)(二次)竞争太欣新材料科技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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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昌吉州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检项目(水库等重点水利工程质量抽检)(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陆政采云平台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6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2025年昌吉州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检项目(水库等重点水利工程质量抽检)(二次)
标项名称:2025年昌吉州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检项目(水库等重点水利工程质量抽检)(二次)
简要规格描述:针对昌吉州范围内9个重点水利工程开展质量监督抽检、开展监督及监督检查和业务培训等工作太欣新材料科技。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检测项目检测完成并提交所有检测成果并验收通过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量测专业),同时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计量认证证书(CMA),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3)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具有水利工程岩土、混凝土工程检测员资格证书;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个人社保明细(不接受单位汇总明细,下同);(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翔晟CA服务热线、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1、发布公告的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太欣新材料科技。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太欣新材料科技,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